结婚三年,两个孩子,没有结婚证,是以前乡政府的本子自己填的,用来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的名下,男方姑姑担保,现想离婚,咨询债务及孩子问题,自己该争取的以及该注意的事项
2025-12-21 09:0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共同生活了3年,并且有三个孩子,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分割财产并抚养孩子。 关于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或共同投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但如果债务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赌博等非家庭用途,则可能需要一方独自承担。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因此,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以达成对孩子的公平公正的抚养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争议,避免采取极端措施。此外,您还应该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房产证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