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道县清塘镇小坪村人,4月30号我小儿子在村里被同村人三轮摩托车撞倒。交警已立案。开始三天在道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脑於血和骨拆。为安全起见过后转到桂林181医院。住院几天后医生说可以出院在家边吃药边康复。请问像这种情况,在交通伤残标准上能评上级别吗?
2025-08-01 21: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家的小儿子因交通事故受伤,并经过了两次不同的医疗机构的治疗。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您提到的“交通伤残标准”可能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18667-2002)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伤残等级划分方法。这个标准是用于评价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体损伤程度,包括身体功能障碍的程度以及影响日常生活能力的情况。但请注意,该标准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交通事故伤害,因为不同事故类型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估指标。 其次,对于具体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医疗救治情况。是否进行了适当的治疗,治疗过程中是否有并发症或后遗症? 生活自理能力。患者能否独立完成日常活动,如穿衣、进食等?如果需要依赖他人帮助,则会影响其日常生活能力。 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患者的就业状况、社交活动参与度如何?这些都与伤残等级有直接关系。 心理状态。患者的自尊心、情绪波动等因素也会影响伤残等级的判断。 综上所述,针对您家小儿子的具体情况,建议向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寻求意见,以确保对他的伤情进行准确评估。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或律师团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获得的最佳赔偿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