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用自己的积蓄买房付了百分之20的首付,写了自己的名字,半年后领证前,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以后万一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2025-07-21 08:4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婚姻开始时由一方或双方各自取得的个人财产; 一方因婚前取得或者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受赠等途径获得的财产; 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男方用自己的积蓄购房并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应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后来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也不能改变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的事实。 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房产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到你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你们之间的协议和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