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牧区的,想咨询一下您,草场继承的问题,我有个叔叔,再早些年,就已经逝去,婶子带着孩子,外嫁了农村,孩子,2岁时,他改嫁之后,孩子,也改了姓,她带孩子改嫁了,20多年了,如今,她的户口,孩子的户口,都不在,本苏木嘎查,现在她回来要求分地,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她是否,有权来分地,和继承?
2025-07-21 08:3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不归个人所有。因此,无论是否有遗嘱或其他合法依据,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出嫁并改姓,那么他们不再享有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随父或者母的户籍进行迁移。因此,如果您叔叔去世后,他的妻子和孩子迁出了原来的户籍所在地,那么他们就不再是原户籍所在地居民,失去了户籍上的资格。 再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因此,即使您的叔叔去世后,他的配偶和子女仍然必须遵守他们的家庭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