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洋洋,我把钱借给李大姐,李大姐在前革万科有套贷款房,这房子已经卖给现在住房子的人。李大姐因还不起我的钱。就去跟我做了租凭协议备案,我现在手里有借条合同和房证。和租凭备案合同,我有没有权利去把现在屋里住的人撵走。屋里住的人是10年买李大姐的房子。没过户。还款卡和房产证都是李大姐的名。住房人手里有房子购房发票但是也是李大姐的名。求解。
2025-03-13 15:29您提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您与李大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其次,您的债权能否通过法院程序追讨?最后,关于租赁备案合同中的房屋使用权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