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哈市市民我叫刘向财,我5月份着急用钱通过微信找到了一家贷款公司,我带着手续去办理时我给他们看了我的手续说明了我的情况,他们说用一万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到我手里八千,我同意办理后就签了很多手续,再去我家和我父母家看完了以后他们提出很多要求我都一一满足了,最后他们以各种明目扣钱,最后只给我贷了2000块钱,我去经侦支队他们不给立案,让我去法院起诉。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种骗贷方式不属于诈骗吗,江西卫视报道16年上海经侦总队就打掉了四个这样的黑社会性质的地下钱庄,为什么哈尔滨经侦支队确不受理呢?谢谢了,盼回复
2024-10-22 08:09尊敬的刘先生,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金融借贷领域的一些争议性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金融借贷行为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欺诈行为。 关于您的案件,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标准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案情细节。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仅凭您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对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可以与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 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如果有其他人在场见证,您也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