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法规你好我是2009年6月8号结婚做上门女婿的,现在有人2个小孩一个姓女方一个姓男方的,2011年老房子拆迁大概分4套房子,我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闹到离婚了地步了,现在我们离婚我能分到一套房子吗,
2025-08-01 21:5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和需要。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上门女婿,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直接获得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您与配偶共同生活多年,对家庭有重大贡献,并且孩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 此外,关于拆迁款的分配,一般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即双方都有权获得相应的份额。具体而言,如果孩子的户口登记在男方一方,则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通常由女方享有;如果是共同居住的孩子,则可能按照子女年龄等因素进行比例划分。 最后,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