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了,所有东西都给女方了,可是我有外债,別人问我要钱,女方用还吗?女方离婚前不知道有多少外债,
1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前配偶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且已经将所有财产分给了对方,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双方不再享有对彼此的任何财产权利。因此,如果您现在需要偿还债务,应由您自己负责。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要求直接从您一方的财产中扣除债务,例如,如果您的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及时通知前配偶并寻求他们的同意或协助来处理债务问题。 总之,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与前配偶沟通,并了解债务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应对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