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借给我舅15万块钱,他急需用钱,他说他给我点利息让我给他借借,我就跟别人借钱,借给他了,他当时给写了一个欠条并标注利息后抵押的东西,有约定还款日期,因为当时比较信任,因为是我舅,所以没有按手印,只有欠条,他现在不还我钱,我想咨询律师,我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2024-07-25 03:4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合法有效。如果借款人在到期日未偿还借款,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直接催收。首先尝试联系借款人,了解其资金状况和还款意愿。 诉讼途径。如果上述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在诉讼前,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或分期还款计划。 请注意,在任何过程中,确保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以便于证明借款事实及主张权利。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