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学没有事先征集学生意见就强制学生转到资源相对不适应本专业的校区,而且发出通知后不听取学生意见,是否侵犯学生权利?
2024-10-23 12: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因此,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了教育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如果您是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该行为,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这是学校的管理措施,则需要详细了解具体的情况,包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支持这样的决定。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