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问题。我父亲兄弟五个,他排行老大。1983年老房子拆除重建,并且面积扩大两倍。当时他的兄弟们都在城市工作,因此,这个建房是我父亲一个人所建,包括资金也是他一个人。35年过去了,我看见建房,在这里长大,叔叔们没有一个人来维护这个房子出力出钱。今天,他们回来说这个房子他们有份,他们有份吗?有多少?
15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农村宅基地”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或出租,不得对外流转。因此,您的父亲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有在其所属的集体组织成员内才能享有权利。 其次,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父亲建房的资金是其个人所有,但考虑到修建房屋可能需要一定的投资和时间成本,这属于您父亲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应当归其个人所有。 再次,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兄弟分担费用的问题,由于上述原因,除非其他兄弟愿意承担相应比例的成本,否则通常情况下,您父亲有权独自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是,如果其他兄弟确实愿意分享部分收益或者共同维护,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最后,建议您与您父亲及兄弟们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