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14年抵押唯一一套120方房子给他哥哥担保贷款80万,无力偿还,16年法院判决银行胜,18年银行提出强制执行拍卖房边,我何老公于15年12月离婚,房子是老公名字婚前按揭,现在我和女儿居住房子,是不是会被银行强制拍卖?
2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丈夫之间的房产纠纷可能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房屋的归属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情况下,该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 其次,关于债务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即使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由夫妻共同还款,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由于该笔债务是由您的丈夫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担保,因此,如果该房产被法院依法拍卖,那么拍卖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该笔债务,剩余部分才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共有人。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孩子有权获得该房产的部分或全部价值。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详细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