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瓦房店市阎店乡手机店个体户!2017年被告看他老婆微信以为原告给他老婆发不雅内容,到原告经营的手机店把原告打伤在瓦房店中心医院住院14天,出院医嘱要求休息两周!花住院治疗费9700多元!瓦房店市永宁法庭第一次开庭我要求被告赔偿住院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被告律师质疑医药费过高,不拿营养费!后来法院要求司法鉴定!原告拿720元鉴定营养费,被告拿钱鉴定医疗费!结果营养费给5天,医院用药合理,派出所出示打人录像,证人,和被告口供笔录没任何问题,被告也被派出所罚款500拘留10天,本月25号再次开庭,我要写诉状或请律师和他法庭要赔偿
2025-08-29 14:54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并且成功地证明了您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认为医疗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反驳。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院对营养费进行重新评估。 如果您希望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此事,请考虑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联系,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此外,您可以准备一份详尽的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证据、医疗报告、警方记录等,并尽可能提供能够支持您主张的其他信息。 请记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宝贵的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