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南岳买了个二手小套房,房款已付,卖方也把双证给了,现在情况是:卖方说自己在国土局有关系,能代办国土证,要我老婆给了16000,后来,我老婆去国土局房,国土局工作人员说只收了12000,把多余的4000给了房东,后来我老婆找那房东理论,要求退回自己的4000,但那房东说是自己托关系找熟人办的,拒不退回4000,请问,如果双方就此事协商不下来,是不是可以因对方的诈骗行为,要求退还所有房款?

2019-07-3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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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9-07-30 10: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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