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同事编谎话借走我6500元,他其实是被炒了却骗我说是去出差,就这样不还钱人跑了,因为我用现金借给他的,当时还有一个同事在场,所以只有人证没有物证,但他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我都有,请问您我这个情况可以立案吗?算不算是诈骗案?!急等回复,谢谢您!
1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同事确实虚构了去出差的事实骗取您的钱财,且金额较大(6500元),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处理。 请注意,如果您打算起诉对方,建议保留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证人的证言等。同时,考虑到诈骗行为往往伴随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