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离原单位后原代理合同是否有效?委托人是否可单方解除合同?
4天前一、律师调离原单位后的代理合同效力 律师在完成其在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律师的代理合同是有效的。 二、委托人是否可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果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存在上述任一情况,即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委托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获得赔偿金等相应补偿。 综上所述,律师在调离原单位后,其代理合同是有效的。但若律师事务所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委托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