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我们有两个店面写的都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买店面总共是70万,我家公出了64多万,我和我老公出了6万,如果离婚店面我有份吗?谢谢!
1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无论这些财产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的,如买卖、赠与等。 对于您提到的两个店面,因为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并用于经营,因此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些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你丈夫的名下,但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时,通常情况下会考虑公平分配的原则,即在考虑到家庭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希望了解具体的分割方案,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