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急求帮助。 我是租户,租房子时说好我们有自己的家具,有一些房东的家具不需要的可以处理,口头约定没有证明,家居是松木的,卖掉的部分是1800元。卖掉时没有通知房主。约定搬走时要补期有的家具。合同是两年,今年7月已到期,没在续合同。现在我们要搬走,按照合同补齐家具,但房东要求赔偿和原来一样的家具,我同意赔偿,但没有办法赔偿和原来一样的。她有照片要求是实木的,还不许买二手的家具说不干净。她的家具本来就是旧的。我要怎么办,她说要报警说我盗窃。我觉得她是勒索。急求帮助。
2025-11-26 18:58尊敬的房东。 您好!首先,我非常感谢您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且理解您的担忧。作为房东,您的权益同样受到保护。然而,根据我们的租赁协议,租客有权将出租房屋内的物品带走并进行处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满足您对家具的要求。 如果您坚持认为我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协议,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过,请注意,这可能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此外,如果情况严重到足以引起警方介入,您可能会面临更复杂的法律程序。 请记住,我们都是成年人,都有权利和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谢谢!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