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妈妈在11年生病去世,我爸爸在11年底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的,一起生活到现在,今年她要求和我爸爸登记结婚,我想知道他们登记以后,那女的会不会有分割房产的权利,那房子是我爸爸和我妈妈以前共同建造的,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在他们登记前先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2024-08-20 20:1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妈妈在世时所拥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的父亲与他人登记结婚,那么该房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这部分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个问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为了防止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在登记结婚前将房产过户至您的名下,以确保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明确。不过,在做出决定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