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有关离婚的问题,我2010年结婚至今,因男方有家庭暴力,决定离婚,婚后买了两处房产,一处是我的名字,一处是男方的名字,房款主要是男方家出的,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到房产吗?可以分多少?
2025-06-11 23:0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平均分配上述房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能力; 房产的价值; 是否存在其他财产分割协议等。 以上因素均需综合考量。 建议您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与对方进行协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可以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