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转让的别人的商铺经营,在租房协议上没有物业费,当时整个区域内停车免费,每家商铺都没有收取物业费,只收取房租租金。后期应该是有物业承接了,但是没有和我签订或者告知具体的物业费用标准,现在我已经转让了商铺。在经营期间发生地下管道堵塞,造成了上千元的经济损失,都是我自己花钱请人来处理的。现在物业发函告知我需要缴纳物业费,请问是否合理!
2025-12-17 15:33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该商铺是通过合法途径转让给您的,并且在转让前已经明确告知或协商确定了相关事项,那么您有权要求物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您收取相应的费用。 其次,虽然当时整个区域内停车免费,但并非所有商铺都享有同样的待遇,有些可能也会收取一定的停车费用。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未能事先与您沟通并告知具体的物业费用标准,您可以考虑要求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最后,关于因管道堵塞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果您认为是由物业造成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判断。 总之,建议您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