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国企火电厂在职员工,我近期想离职,但是要给公司支付高额的培训陪,这个写进合同的,但是里面没有写具体哪些培训需要赔付,现在一算有点多,将近两万,问一下这样企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025-12-17 14:3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您的单位存在上述情形,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协议前仔细阅读,并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