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父亲十多年前在我们当地的信用社贷款了2000元,这么多年一直没去还款,信用社也没有已任何形式来催款,就在今年八月份信用社的人突然上门来收款,说本金加利息一共17000元。还到法院起诉了,请问一下这个钱要还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和相应利息。如果债务已经到期且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您提到的案件,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