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有位老人在医院检查出来是心肌炎,心脏喘不过气来,后来去了盐城医院去住院了15天左右,后来症状有点好点就出院了,医院配了1000多元的药,让回来吃在观察,严重在住院,后来老人家就回去吃药,回去一个星期不到,发现身体有很严重的变化,身体开始出汗,发晕,开始恶吐,老人家原本就有这么重的病,在加上这些症状简直命悬一线,后来发现在吃的药当中,有种药不对劲,药名为伏格列波糖片,一看这种药是治疗高血糖和糖尿病的,老人家有高血压,并没有高血糖,明显是诊断错误,麻烦律师告知一下,这个能告当地的医院。
2024-07-16 00:2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药物使用应当基于医生的专业判断。如果医院的诊断存在误诊或用药不当导致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恶化,那么确实可能涉及到医疗责任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避免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例如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或者使用的药品不符合标准等,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为了证明医院的责任,您需要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以及与病情变化相关的任何相关文件。 联系法律顾问。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并且可以协助您准备起诉材料。 诉讼途径。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造成了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增加、康复期间的生活费支出等,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寻求调解。在诉讼前,也可以尝试通过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事宜还需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