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中介公司上班 别人体检上班没钱 压在这里一辆小型摩托车 价值200-400元 一个月没来取走 有个陌生人说这是他的摩托车 并报警 我在苏州市虎丘区派出所说明情况 那个人也未能出示购买凭证没有发票 录完口供就让我走了 之后几年也没通知过我 最近被辅警查身份证才知道 我有个记录 涉嫌盗窃摩托车 想咨询一下 我这个情况能撤销这个记录不能 我能否起诉派出所让其撤销记录 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出门被辅警查身份证 要很久 在辅警眼里我就是偷东西的 好冤 望解答 万分感谢
2025-10-20 19:37您的案件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冒名顶替他人”的行为。根据该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并且您认为公安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请注意,这仅是基于一般原则的建议,具体是否符合您的实际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同时,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以期得到合理的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