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19号达成协议后答应两天之内打款,32万,合同是4月16号,写5月1号交房打款,,,
2025-08-05 10:20尊敬的用户,您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了买卖房产的纠纷。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合同签订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在5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的交接和款项的支付。然而,由于您在19号就达成了协议,并承诺在两天内付款,这可能意味着实际交付日期将提前至5月1日。 未明确违约责任。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逾期付款的具体后果,但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滞纳金或赔偿损失等。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具体的争议解决机制?如果没有,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此事。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卖房人并询问其是否有意愿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尽快确定具体执行日期和相关事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