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伤腰部,对方全责,撞伤后去医院检查,对方付医药费,后来去医院复查3次,对方付医药费,最后一次确诊无骨折(医生说有些骨折两周后才能看出来,所以两周后去医院检查),之前复查是因为腰部持续疼痛难忍,后来和对方协商赔偿1500元,最后一次复查对方到场付钱,然后最后一次复查对方未到场,电话微信全部拉黑,现在找到对方后要求付最后一次复查的医药费,对方拒绝,要求法律途径解决,请问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谢谢。(医生开证明休息一周,而我第四天就上班了)
2025-08-04 06: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您与对方之间存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果对方全责,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医疗费用是您维权的重要方面之一。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可能会出具相关证明或诊断书来确认您的病情及治疗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病情需要进一步的医学检查或治疗,您可以要求医院开具相关的证明,并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如果对方未能按时支付医药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病历记录等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总之,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