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已婚男士交往已经4年了,我想买房子的时候,他帮我出了20万首付,房产证上名字也是我个人所有,贷款也是我自己在还,现在我们关系闹得很不愉快,他向我提出把当时帮我付的首付给他,我没有同意,当初如果不是他给钱,我也不会和他处那么久,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我,房子属于谁?还有就是我需要还他这比钱吗?当初他直接打定金5万给中介 由中介再打给卖方的,然后剩下15万他直接打在我卡上,由我卡上直接打给卖方当事人,如果官司打下来,我有胜诉的可能吗?
8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没有与对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并且您认为该款项应该归您所有,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与对方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房产仍然属于您个人所有。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处理这笔资金,但最终应由您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对方提出的“定金”问题,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项,而非定金。因此,如果该款项是用于支付中介服务费或其他费用,则应当视为对中介公司的支付,而不是针对您的。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任何可能会损害您权益的行动。同时,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