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工作,2010年结婚,婚后一直在家,南方军人,男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三年,2015年部队集资买房一套,无房产证,2018年商品房卖了,准备买商铺,已付10万定金,2018年初贷款买了异地一套商品房,刚开始还贷,孩子一周半,南方今年自主择业,转业费年底清算,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
2025-12-16 13:2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婚后双方工资、奖金; 婚后一方或双方的生产、经营收益; 婚后由一方或者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商品房等实物性财产。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男方婚前购房并承担了房贷,因此该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此外,男方还获得了部队集资购房,并且已经出售,这部分也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女方的情况,她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与家庭收入分配,所以她的财产主要来源于男方的收入和军队集资所得。如果双方同意分割这些财产,那么男方可以考虑适当补偿给女方一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财产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支持。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时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如果孩子不满八周岁,则应以孩子作为首要考量因素,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后再作决定。 综上所述,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数额,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