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现因刘连生年高多病,对土地果树经营相当困难。经双方商议,同意将刘连生承包的土地果树,转包给刘玉江管理使用。承包年限为国家土地政策不变,承包的土地和果树经营权不变。承包金为9500元整,一次性交清,现金当面交清! 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甲方:刘连生 乙方:刘玉江 中间人:贾国栋 代笔人:刘玉清 2011年2月17日 以上是土地承包时签的协议书!我问三个问题: 1,原刘连生有两颗黑枣树,因为年限较长,树身倾斜,到雨季时很容易倾倒,因这两颗黑枣树在别人家的房后,所以怕砸到别人房子,所以就给把树砍了!刘连生现在索要这两颗黑枣树的赔偿,是否符合协议要求? 2,在原刘连生承包的土地内,电力局电线
2021-07-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