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女方,婚姻存续期间与男方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屋,后协议离婚,对财产没有进行任何分割,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后来双方又复婚,女方想知道现在如果再离婚的话,能否分割此套房产
2024-07-04 10:4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女方和男方在第一次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购置的房屋进行财产分割,并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在法律上,这套房屋可能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双方在复婚后,房屋仍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并且女方能够证明她在婚姻期间对该房屋有贡献(比如共同支付贷款、维修费用等),那么在再次离婚时,女方可能有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 具体能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法院会考虑婚姻期间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婚姻的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子女等因素。建议女方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