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10岁,上上上个星期,他和另外两名学生放学后跑到一个玩儿童乐园玩,当时老板不在,c这个店没营业),其中一个孩子砸开玻璃带他们进去,偷了点东西和丨元硬币,后来连续十天,又有十个孩子进去,老板发现后,向派出所报了案,说损失五万五千元,让我们三个孩子每人赔八千元,但我孩子偷的东西还不到一百元,又没砸游戏机,店主这样索赔合理吗?
2025-03-24 04: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孩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在没有破坏任何财物的情况下,他们只是进入了一个未营业的游乐场所并窃取了一些小物品。此外,这些物品的价值也不足于构成盗窃罪。 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店主认为他们的损失超过了他们应承担的责任范围,那么他们可以要求您或其他孩子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是,这样的请求必须基于明确的事实证据,并且需要经过公正的司法程序来确定责任分配。 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