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归我,前夫给抚养费,现在孩子七岁,前夫只给过几个月的抚养费,后期始终没给过,现在本人带孩子由天津嫁到河北省,孩子的继父抚养孩子,面临上学户口姓名问题,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想把孩子的名字和姓氏随继父,之前与前夫给协商改名改名,他不同意,他不同意的情况下,在天津市内,我孩子的名字如何才能改?或者是我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河北省,名字就可以改了吗?因为前夫没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把孩子迁到河北省把名字也改了,他有没有权利起诉我?
2024-12-26 05:09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归属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等综合因素。如果您已经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对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孩子的姓名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姓名。在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居住地已发生改变,并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变更决定。 寻求政府机关的帮助。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如申请更改姓名。 至于您提出的将孩子户口迁至河北省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您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满足孩子上学的需求,那么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河北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是,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还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问题的决定都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复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