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二胡演奏演员,我们正在演出,我也负责主持,我的琴在桌子上放,我就出去主持了,回来的时候琴被工作人员的孩子摔碎了,我当时买的时候是一把二手的红木二胡6300买的。,当时是上班期间私自带的孩子来上班,孩子把我琴摔了,我要求赔偿,她不但不好好协商,还说只赔500 ,她没钱,穷,已经过去半个月,她不主动与我沟通,现在态度还越来越不好。我说我只让他赔修理费,都不愿意,请问这样我应该让他赔全款么
2025-09-04 13:5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无法支付,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时,明确说明你的权利,并坚持自己的主张,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