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取保候审期间(快一年了),要去外地打工,向当地派出所审批,做到电话不变,随叫随到。能批准吗?不批准怎么办?什么理由才能够批准?
2025-04-14 12:5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因此,如果您的朋友符合上述条件,则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如果您认为对方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希望他能够继续在本地工作,请与当地的公安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如果对方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您需要考虑是否继续支持他的行为,并确保其遵守法律规定。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法律和司法程序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