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孩子四个多月,老公家暴,报警后警察说立案影响孩子前途,所以没立,老公也不同意离婚,也不让带孩子走,我自己一个人离家外出打工了,今天四天了,孩子太小犯遗弃罪吗
2025-02-16 07:08您提到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家庭暴力和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对您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并导致您受伤或死亡,他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外,如果您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选择离开家庭,这并不意味着您违反了任何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尊重和维护的,但当一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另一方的生活时,保护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孩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双方应当互相配合抚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您的孩子目前由您单独抚养,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儿童保护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便获得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对于您个人的处境,我建议您尽快与家人、朋友或专业人士(如律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获取更多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保持冷静,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做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决定。希望您能够早日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