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公没有结婚证,有办过酒席,生了一个女儿三岁,感情破裂,分开了,说分是我提的,他要求我对我女儿每个月给500生活费,还有学费一人一学期,医药费一人一半,请问我是否应该答应这个协议?
2025-02-16 07:24在您与您的丈夫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 子女的抚养权通常取决于父母之间的协商以及法院的裁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如果一方提出要支付子女抚养费,这通常意味着该方愿意承担起对孩子的责任,并且愿意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子女的教育费用,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共同负担,除非一方明确表示放弃这一义务。 关于医疗费用,一般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这一义务。 由于您已经生育了孩子,因此您作为母亲有权获得抚养权。 最后,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做出最佳决策。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