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与开发商签到的商品房购买协议,合同文本用的不是住建部统一的预售合同范本样式,合同中没有预售许可证号,也没有土地证号,2018年才知道根本就没办下来预售许可证,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不实用统一的范本合同式样违法吗?
2025-08-05 10:29《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因此,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如果您在签署该合同前并未了解或知晓上述法律规定,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而无法满足上述条件。 至于合同格式的问题,如果该格式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使用的,且不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不过,建议在后续使用此类合同时,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