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退婚,男方要求归还彩礼钱,这是我方承认的,但男方因为我方提出退婚,认为我方理亏,要求赔付恋爱期间所有用费,连吃喝玩乐也算在内,我方当时没搞清楚法律,便当场还了5万,其余打了欠条,事后了解到这是不应当归还的,彩礼按照习俗是该还的,但用费不应该还,我想问,欠条能作废吗?如果男方不承认收了5万,我方没有证据怎么办?
2024-10-15 11:38首先,关于彩礼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中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用于表达双方家庭对新人婚姻的认可和支持。如果你们双方已经明确表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那么彩礼是可以退还给男方的。 其次,关于你提到的“用费”问题,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接受过对方的财物或者服务,就不需要返还。因此,你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以便确定是否可以拒绝退还剩余款项。 最后,关于欠条能否被撤销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欠条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文件,除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债务人否认欠款。 借款期限已过,债务人未能偿还借款。 欠款金额过大,超出债务人实际能力。 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来请求法院撤销欠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并且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以免被反诉。 总之,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