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拉架被一男人打伤.估计不够成轻微伤.只是脸部轻微红肿.膝盖紫.小擦伤..请问不调解情况下派出所怎么处理对方
2025-06-08 13: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您的母亲仅受到轻微的面部红肿和轻微的擦伤,且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警方可能不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以解决此事。调解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方式,可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依法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说明您的诉求和证据,让对方了解您的立场和要求。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沟通缓解矛盾,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