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姚忠生,男,39岁,2010到2012年在大连市劳动教养院服刑,期间被疑有精神类疾病,没有得到本人许可,给本人身体里安装电子设备,以达到控制本人之目的,服刑期满后没有拿掉电子设备,到2017为止给本人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4-11-02 23:26首先,您有权要求医疗诊断证明以及治疗记录,以便了解您的病情及治疗过程。其次,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还可以考虑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获得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