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结婚11年,有一个男孩9岁,现在她提出和我离婚,我同意了,涉及到财产分割,我俩有一处房子,房主是我,买房时她父亲出钱10万说是借的,我写了借条,现在离婚,需要偿还嘛,如果偿还是我个人还是我俩偿还,还有她上个月单位买断给了10万,这钱全是她个人的还是我俩的,再有每月的抚养费,是按工资总数扣除百分之三十还是实际到手的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
2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妻子在购买房屋时所付出的10万元购房款应当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您提到的其他情况。 -如果10万元购房款是您一方的父亲借给您的,且没有明确约定还款责任,则该款项应由您承担。 -由于您丈夫已同意离婚,并表示愿意承担上述债务,所以这部分债务应该由您自己承担。 -关于单位给予的10万元买断金,这笔钱不属于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是双方共同共有或共同受益的收入,所以它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每月的抚养费,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以子女的实际生活费用为准,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等基本生活支出。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子女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而不是以工资总额为依据。因此,您可以直接询问法院或者对方协商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标准。 最后,无论最终如何处理,都需要确保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因不公正的行为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同时,建议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