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上了1年7个月的临时工,现在不用了,有没有补尝
2025-08-08 2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65天),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1年的7个月,因此可以计算出应得到的经济补偿金额。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超过试用期的部分,如果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也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遭受了工伤或者职业病,可能还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依据您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