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钱然后他不让我走,还关在一个门市里面还叫了两个人看着,后来我叫了几个朋友来救我,那两个人睡着了后,我朋友就从外面用一个石头砸了玻璃没砸烂,我就从里面把玻璃门手手踢掉了,我们就走了,过后我才知道他报了警还把我上了网逃,这样罪名成立吗,我可不可以告他,好冤。
2025-06-12 01:02首先,您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您使用暴力破坏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您有可能面临两种不同的刑事指控。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辩护,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以便早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