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7月12日购买的新车,开的发票也是7月12号,但是4s店售后检查出车辆早在4月30日已经开过发票并且上传过系统,我购车的发票还是其他公司给开的,车辆又有问题,我能维权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在4月30日前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已经被其他公司开具了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该公司的销售商或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车辆在4月30日前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直到7月12日才被发现,那么您有权要求厂家赔偿您的损失。如果您认为厂家没有及时处理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进行起诉。 如果车辆是在4月30日后被发现有质量问题,但在此之前已经完成了交易并开具了发票,那么您需要仔细核对发票上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您应该立即联系相关机构进行核实和解决。 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如交易记录、发票等,并联系相关的销售或服务机构,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