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领证五年了,有一个儿子4岁了,我带了2年小孩,我提出的离婚因为感情不合,提出离婚男方说彩礼金子全部还给他,是他叫我出去的,应该怎么办
2025-07-29 11:5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男方应当返还给女方在婚前赠与的财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已经提供了两年的照顾,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男方不应要求返还彩礼金。 此外,如果男方认为他叫女方出去是因为感情不合,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正当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获得适当的补偿。同时,女方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建议女方在处理此事时,首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然后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便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