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后找个老伴,俩人登记到现在十五年了,现在老头病重了,去年在江北买了个房子。老头已公证,赠与我母亲了,而且房照也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想问问,老头的孩子和这个房子会不会有什么关系,会不会来匹这个房子呢
2024-10-13 05:01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是合法的,并且如果赠与行为已经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的子女通常不会成为房屋的所有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老头的儿子不太可能直接继承或参与处置该房产。 此外,即使老头的儿子对赠与有异议,他们也没有权利要求撤销赠与。因为赠与是一种自由的行为,赠与人有权决定将财产赠与给谁。因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法定继承权纠纷),否则老头的儿子无法阻止赠与行为的有效性。 然而,如果老头的儿子对赠与有疑虑,他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比如申请法院确认赠与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赠与。但是,这些行动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并且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知识和流程。 综上所述,虽然老头的儿子可能对该房产有一定的权益,但一般来说,他们没有权利直接参与处置该房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