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我,姐姐,一家四个人,1987年妈妈和爸爸建起了一座二间楼房,2001年妈妈死了,2005年我爸爸又娶了一房,也就是现在的继母,并且登记了,2012年我爸爸死了,也就是说现在的二间楼房一直是继母住着,到去年2016年继母她不住了,她回到以前前夫的村庄去了,现在我们姐妹把父母的房子租了出去,她结果回来拿租金来了,请问她有权拿租金嘛,
2024-10-13 06:09您提到的情况涉及继承权、婚姻关系变更以及租赁合同等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分配遗产。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您父亲留下的房产。 其次,关于继母是否有权居住该房屋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未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在这种情况下,继母享有与配偶同等的居住权利。 再次,关于租金收入的处理,应考虑以下几点。 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租金支付条款?如果有,且租赁期限尚未届满,那么租金应当由承租人支付。 如果没有明确的租金支付条款,或者租赁期限已过,而继母提出要求支付租金,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请求解除租赁关系。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上述问题。同时,确保所有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