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12年购买的,(我是外地户口)房开说我能贷款,所以我付了三层首付,事情过两年后房开又说需要六层首付我又再次付了三层,我多次找房开那边吹他们快点帮我办出来,事情到了今天款都没带出来,银行这边我没有如何不良记录,可房开现在请律师说我违约。 然后我再次去找房开,房开说要去房产局备案案,这个我很不明白,如果真销了案,我是不是房子钱都没了吗?所以我需要一个可以依赖的好律师帮帮我。感谢感谢。。。首付: 26万,交房:4年了。。。销案 :重新贷款。不同销案。。。。还差17年,去银签个字。。。
2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房屋时支付了三笔首付,每笔金额为26万元。然而,在支付第二笔首付后不久,您被告知需要支付第三笔首付,但至今仍未得到银行的批准。在此期间,您的律师也已经要求房开方尽快处理此事,但仍未见结果。 对于您提到的“销案”和“重新贷款”,这可能是指将之前的贷款余额清偿,并且申请新的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逾期还款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通常不会影响到您未来获得新的贷款资格。但是,具体是否符合银行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关于您提到的“去房产局备案案”的情况,这可能是为了确保您的购房合同能够被合法地转移给新业主。如果您之前与房开方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并且您已按照约定完成了所有付款义务,那么您有权要求房开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产权转移手续。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当前的政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