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在海口全款买了一套房,付完钱后发展房子还在抵押状态,开发商跟借款方存在经济纠纷,借款方拒绝对房租进行解压,房子不能备案,事情一纠缠于此,不想再遥遥无期的等待,现决定退款,开发商同意退款但拒绝任何赔偿,并说需要2月才能退钱给我,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需要怎么做?我手里只有收据、认购书和购房确认单,合同签了但是没给我留底,开发商不承认和我签过合同。
2024-11-02 23:2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且尚未解除,则该房产属于限制交易的状态,因此您无法通过这种方式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此外,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争议。首先尝试与开发商沟通,了解他们拒绝退款的理由并寻求解决方案。 向有关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